法律问答

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才可以申请鉴定人出庭,什么是异议?能举俩个例子吗?

保险赔偿
2022-11-27 17:1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鉴定意见有异议需在收到鉴定意见复印件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且应以书面方式提出。对于当事人的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要求鉴定人作出解释、说明或者补充。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要求鉴定人对当事人未提出异议的内容进行解释、说明或者补充。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七条
    人民法院收到鉴定书后,应当及时将副本送交当事人。
    当事人对鉴定书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间内以书面方式提出。

    对于当事人的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要求鉴定人作出解释、说明或者补充。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要求鉴定人对当事人未提出异议的内容进行解释、说明或者补充。

    第三十八条
    当事人在收到鉴定人的书面答复后仍有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通知有异议的当事人预交鉴定人出庭费用,并通知鉴定人出庭。
    有异议的当事人不预交鉴定人出庭费用的,视为放弃异议。
    双方当事人对鉴定意见均有异议的,分摊预交鉴定人出庭费用。
  • 对鉴定意见有异议应当在收到鉴定意见复印件之日起三日内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后,进行重新鉴定。同一案件的同一事项重新鉴定以一次为限。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办案机关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委托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
    (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三)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四)办案机关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对方拒不配合司法鉴定的,当事人可能就无法得到鉴定意见来举证证明自己的主张,因此可以提出其他的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或申请法院对当事人拟鉴定的事项进行鉴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九十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九十四条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包括:
    (一)证据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无权查阅调取的;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