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房子归一方,但房产证上是两个人名字且按揭中,如果要卖掉房子能单方处理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1-27 17:20: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产证上只有夫妻一方名字的,如果房子是婚前财产,属于个人所有的,那么就可以由一方处置,也就是可以买卖。若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则需要双方同意才可以进行买卖。所以要分情况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 房产证只有夫妻一方名字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的买房时一方可以单方面进行买卖;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在买卖时需经其他共有人同意,一方应取得另一方的同意许可。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离婚后分割给一方的房子可以卖掉。但只有房屋所有权人可以出卖,另一方未经所有权人出卖该房屋的行为无效。即财产所有人对个人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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