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单位破产,单位欠职工工资不给,就签定了劳动关系解除协议合法吗

讨薪
2022-11-27 17:40: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可以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
  • 企业改制后,用人单位主体变化的,由变化后的用人单位继续与员工履行原来的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与员工协商变更。不能协商变更的,用人单位有权以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并经协商不能变更劳动合同为由,提前三十日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关系。
    但用人单位依此理由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支付员工经济补偿
  • 单位破产劳动合同的终止是合理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的,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终止,但是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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