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建筑工地农民工工伤赔偿??已由社保局鉴定为八级工伤??怎么处理接下来的赔偿手续

工伤索赔
2019-04-24 11:44:4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无论是何种工伤,都是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科进行工伤认定申请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企业工伤赔偿是怎样处理,方法如下:
    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可以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2.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3.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计算伤残赔偿数额;
  • 领取工伤赔偿金需要的材料如下:

    工伤认定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劳动能力结论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市职工工伤保险一次性待遇审批表2份
    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医疗费用拨付审批表2份
    市工伤保险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审批表2份
    工伤保险医疗费用清单明细2份
    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收据原件
    病情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2份
    住院费用清单、医疗机构门诊费用收据原件
    劳动能力鉴定费票据原件
    劳动能力鉴定检查费票据原件(附检查报告单)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单位记账凭证(加盖财务鲜章)
    领取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凭证
    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多份(和工伤赔偿窗口指定银行的银行卡正面复印到一起)

  • 1.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在一个月内向劳动部门申报工伤。单位不申报的员工或家属可在一年内自行申报。

    2.经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后,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伤残等级。劳动部门认为不属于工伤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3.根据伤残等级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向社保部门申请赔偿。单位没有给员工上工伤保险的,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4.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再寻求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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