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行人过马路。被电动车撞了,我没事,骑电动车的人摔了一跤。骑电动车的手上蹭破一点皮是我的责任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2-11-27 19:0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驾驶车辆在人行道或行人通行范围内刮撞行人的;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进入非机动车道或非机动车通行范围内,刮撞同向行驶非机动车的;当事人驾驶车辆刮撞依法在人行横道内通行的行人的情况下的车祸负全部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车坏在路上被别人撞了,如果车主已经采取了措施,开启危险信号灯以及在车后面设置警告标志的,那么车主可以免责。但如果车主没有采取措施的,那么一般由车主承担事故责任。但具体的以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车坏在路上被别人撞了的责任承担方是:如果车主已经采取了措施,开启危险信号灯以及在车后面设置警告标志的,那么车主可以免责。但如果车主没有采取措施的,那么一般由车主承担事故责任。
    但具体的以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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