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欠人钱财写了欠条违约过,但后续还清本金被索要利息怎么办

合同违约纠纷
2022-11-27 20:3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债务人欠款后的义务,主要是按时偿还借款,有利息的也要偿还利息。债务人如果确实没有能力还款可以直接跟债权人协商还款事宜,争取降低利息或者分期给付的方式来还款。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债务人除主债务之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费用,当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并且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抵充: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利息;主债务。因此,民间借贷中未约定先还本金还是利息如何确定还款顺序的,应当先还利息,再抵充本金。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当事人可以同时主张违约金和利息。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的,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的,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第三十条
    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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