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姐姐在2008年生育二胎,出生证明已办理。但由于当时种种原因,将此孩子户口落入妹妹名下,为妹妹所生子女。并办理户口。现咨询怎样将孩子户口转回亲身父母名下,与妹妹家无关系。谢谢??

2022-11-27 20:52: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户口办理的流程如下:
    (一)新生儿户口应在儿童出生后一个月内到父母任何一方所在地派出所户籍部门办理。
    (二)办理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
    3、计划生育证计划生育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4、计划生育服务证书
    4、申报一个月以上,提交儿童未在外市县入户的证明书。
    (三)处理方法:
    1、首先,出生证明书必须向居民委员会发出新生儿入户通知书。其次,带父母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明、户籍通知书到所在街道办事处盖章。最后到所在街道的派出所户籍科办理户口。
  • 你好,收集证据证明即可
  • 如果子女户口上的名字与出生证明不一样,父母可以向户口登记机关进行申报,变更其子女姓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需要变更姓名的未成年人,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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