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合肥,今年年初租房提取过一次公积金,现在离职了还能再提取一次吗

社会保险
2022-11-27 20:5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租房取公积金一年能取一次,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全额提取的总额不应高于年房租总额;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可办理按月提取转账服务,一年提取十二次。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租房。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每季度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每次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一个季度的房租,每月房租高于1980元的按1980元核定提取金额。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一般间隔一年可以提取一次公积金。职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情形:出境定居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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