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个癌症患者,医院开了一个月病假,我休息了三个月,厂里只给我发了两个月的病假工资,病,那两个月的病假可以后补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1-27 21:1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病假期间如果劳动者与单位的劳动关系还存续的,单位要给交保险。并且病假期间单位还要依法发给劳动者病假工资,但劳动者的个人缴费部分可由单位从劳动者的工资中代为扣除。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 机关工作人员的病假规定:工作人员请病假不超过两个月的,发给原工资;如果超过两个月,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则工资照发。
    法律依据: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第一条
    工作人员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

    第二条
    工作人员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一)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
    (二)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工资照发。

    第三条
    工作人员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一)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
    (二)工作年限满十年和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三)一九四五年九月二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人员,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
  • 劳动者在工作期间请病假,如果完成了绩效任务的,用人单位不可以扣绩效工资;如果未完成的,则单位可根据双方的约定来扣除部分工资。劳动者的病假工资应当由单位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标准来给付。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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