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派遣劳务公司没有告知劳动者签署劳务合同,且不让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署了合同!这可以劳动仲裁派遣劳务公司吗?

劳务派遣
2022-11-27 22:38:0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申请仲裁时候将劳动派遣单位和实际用工单位列为共同被申请人。实际用工单位与受派遣的劳动者二者之间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为其提供了劳动,受用工单位的指挥管理,用工单位对劳动者负有安全生产保障义务,涉及劳动者劳动仲裁和诉讼,可以追加用工单位为共同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与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
    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力派遣合同产生劳动争议而起诉,以派遣单位为被告;争议内容涉及接受单位的,以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为共同被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二条
    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
  • 劳务派遣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申请;也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将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二条
    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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