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职不愿签保密协议,可以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1-27 23:32: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离职时可以拒绝签保密协议。签订协议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如果一方不同意的,另一方不得强制其签订。但是劳动者尽管未签订该协议,也不能恶意去泄露单位的秘密,损害单位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 离职可以拒绝签保密协议,但是员工从事的工作是知悉单位的商业秘密的,不可拒绝。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应当遵守约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保密协议的内容;若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二条
    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

    第一百零二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离职是可以拒绝签保密协议的。但应当具有相应的职业操守,恪守职业道德。一般是在订立劳动合同时,与公司订立保密条款的,当事人可约定离职后的一段期限内,员工仍需遵守保密义务,而公司需要给保密的员工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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