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居住楼栋征集业主意见旧加装电梯,加装方案的空中连廊,靠近我家窗户,相距只有二十多公分,符合建筑规定吗?

业主维权
2022-11-28 01:23: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需要与物业邻居协商的
  • 物业规定四楼以下业主不能乘电梯无效。电梯由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所有,属于物业共用设备,基于电梯运行所产生的费用属于物业收费范围,业主享有使用、管理、收益的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 停车位因未经业主许可建电梯被占用的,业主能要求拆除电梯,未经业主许可私自建造电梯侵害业主对停车位享有的用益物权或所有权,业主享有返还原物请求权和恢复原状请求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七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二百四十一条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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