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爱人结婚前挣的钱,结婚后一直没用,中间爱人哥哥向我们家借钱,现在爱人离世,他们不愿还,我们两个孩子,可以要回这个借款吗?

婚姻债务
2022-11-28 03:04: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假如借款人死了,借的钱仍然需要还;如果其有继承人和遗产的,由继承人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来清偿,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则不在此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的还款情形,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债务的,由夫妻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属于一方个人债务的,由债务方用自己的财产独自偿还。一般对于用于家庭生活所负的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欠款人死亡可以要求他儿子还钱,但是其儿子没有继承欠款人遗产的不可以要求他儿子还钱,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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