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南昌失业金怎么领

社会保险
2022-11-28 03:1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苏州失业金领取条件如下:
      
    1、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失业保险一年以上;
      
    2、职工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职工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备注: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期间,按照相关规定可享受失业保险其他待遇。
      
    二、苏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1、缴费不满10年的,按本人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工资基数的40%确定;
      
    2、缴费满10年但不满20年的,按本人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工资基数的45%确定;
      
    3、缴费20年以上的,按本人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工资基数的50%确定。
      备注:失业人员领取期限不能超过24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 重庆市领取失业金的标准:
    1、失业金的领取标准为全市最低工资最高档标准的80%(即1440元/月);
    2、在重庆市参保,且户籍地在深度贫困县的失业保险领金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至全市最低工资最高档标准的90%。法律依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十五条经办机构根据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时间核定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时间按照下列原则确定:
    (一)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工龄视同缴费时间,与《条例》发布后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合并计算。
    (二)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 2020年重庆失业金领取为: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领取金额: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200元/月。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