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关精神病职工的法律法规

工伤索赔
2022-11-28 09:0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职工患精神病,合同期满的,公司可以依法解除与该职工的劳动合同,并给予其经济补偿。该职工在公司工作每满一年的,给予一个月工资的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给予其半个月工资的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精神病职工若病情得到控制的,辞职一般可以要求恢复。根据法律规定,在固定工制度向劳动合同制度转变过程中,对已患有精神病但病情得到控制的职工,用人单位应当安排适当工作,签订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十条
    在固定工制度向劳动合同制度转变过程中,对已患有精神病但病情得到控制的职工,用人单位应当安排适当工作,签订劳动合同;对病情严重不能控制的,应当送医院治疗。
    医疗终结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或退职手续。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对新招用的职工,在试用期内发现并经有关机构确认有精神病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如果精神病患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