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暑假工想离职,老板不同意,不去上班算旷工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1-28 10:28: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旷工是职工在正常工作日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的缺勤行为,旷工离职有离职证明。劳动者是可以要求开离职证明的,新公司要离职证明是为了避免双重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可以办理离职手续,用人单位应依法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为劳动者开具离职证明,办理社保、档案转移手续并结清工资;如果劳动者旷工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了,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可以依法按比例扣款。
  • 用人单位违反约定,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职工不去上班一般是不算旷工的。遇到此种情形,劳动者可以举报到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和的一至五倍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下列情况属于旷工: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在正常工作日不请假;或者请假未被批准就擅自缺勤。劳动者旷工的,单位可依法给予其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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