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查询婚姻信息?可以提供渠道吗?

2022-11-28 11:2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登记信息可以通过下列方式查询:
    1、一般由登记结婚的当事人,携带其合法身份证件(即身份证、户口簿等),提出查阅申请即可;
    2、如果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查询。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档案的利用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应当建立档案利用制度,明确办理程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利用本机关移交的婚姻登记档案;
    (三)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 婚姻登记信息的查询办法:由登记结婚的当事人,携带其合法身份证件(即身份证、户口簿等),提出查阅申请即可。若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查询。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档案的利用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应当建立档案利用制度,明确办理程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利用本机关移交的婚姻登记档案;
    (三)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 结婚证信息的查询,不同情况的方式不同:
    1、婚姻本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本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查阅,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方才有效;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门为确认当事人的婚姻关系,可以持单位介绍信查阅婚姻登记档案;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及当事人有效证件可以查阅与诉讼有关的婚姻登记档案;
    3、其他单位、组织和个人需要查阅婚姻登记档案的,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在确认其使用目的合理的情况下,经主管领导审核,可以使用;
    4、使用婚姻登记档案的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泄露婚姻登记档案的内容,不得破坏婚姻登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5、如果使用档案符合上述规定,可以查阅。电子档案查询需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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