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遗失物品是否可以进行报案

遗产继承
2022-11-28 12:33: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遗失物品不立案的依据:
    1、没有犯罪事实;
    2、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只有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在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才会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立案的机关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和处理 立案的条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 在我国法律上,关于遗失物的概念一般是指,他人暂时丧失占有物品。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三百一十五条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第三百一十八条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 报案与遗失财物的金额多少无关,只要是属于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都可以报案。实践生活中,经常发生一些财物遗失事件。当事人若发现其中有被偷盗的可能性或者犯罪嫌疑人,可以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10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报案,相关机关应当无条件接受报案并登记在册。
    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该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依据本法第112条、《刑法》第264条及《公安部关于修改盗窃案件立案统计办法的通知》,对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报案,以立案处理;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
    法律依据:《公安部关于修改盗窃案件立案统计办法的通知》今后公安机关凡接到报警的盗窃案件,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应受理、登记并认真查处。其中达到当地规定的盗窃犯罪数额标准的,立为刑事案件;撬门破窗入室盗窃的,扒窃的,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携带凶器盗窃的,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立为刑事案件;明显是惯犯作案或一人多次作案的,以及其他虽未达到规定的数额标准但情节或者后果比较严重的,也立为刑事案件;其余作为治安案件查处,经过工作发现构成刑事案件的,应及时立为刑事案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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