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法院开庭当事人必须到庭吗

刑事辩护
2022-11-28 13:4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院开庭,当事人应该到场。如原告无理由不到庭,法庭按照撤诉处理。被告无理由不到庭的,法庭可以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为:《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零九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一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应当按期开庭或者继续开庭审理,对到庭的当事人诉讼请求、双方的诉辩理由以及已经提交的证据及其他诉讼材料进行审理后,可以依法缺席判决。

  • 人民法院应在审理前应当做的开庭准备包括: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并宣布法庭纪律。在开庭时,应当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并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 我国人民法院对于案件进行开庭审理所应当遵循的流程包括:
    1.开庭。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通知与告知相关人员;
    2.法庭调查;
    3.法庭辩论;
    4.被告人最后陈述;
    5.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
    6.宣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
    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
    审判人员可以讯问被告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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