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购买车位一年后才使用,物业要求管理费从购买车位那天算起,这样收费合法吗?

物业管理合同
2022-11-28 13:5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地下车位管理费标准一般是由市场所决定的,当然也不排除价格主管部门对其分类划档进行最高价格限制,另外可能某些地方物价局要求各小区上报物业费进行备案。物业费由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根据成本自我制定,并召开居民委员会议进行协商,居民代表签字同意后,方可收取。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管理规约应当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管理规约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管理规约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 物业费收取的时间从业主实际收房后,物业公司开始进行物业服务工作开始。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交物业费等职责的履行,一般是在房屋交给买受人的时候交纳。已经竣工但是还没有交给买受人的物业,是由建设单位进行交纳。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四十二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 买了车位通常要交管理费。购买车位后业主获得车位的所有权,车位的保洁、保安、照明等仍需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在购买车位的合同中,对于物业提供保洁、保安、照明等服务一般需要进行约定,车位管理费的交纳方式以购买车位合同的约定为准。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