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刑事拘留审查你好后的如何处理

刑事拘留
2022-11-28 14:11: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刑事拘留审查后的处理:经过审查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批准,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应对其身份进行调查。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不应当拘留的,应当立即释放。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七条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审查后,根据案件情况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一)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
    (二)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依法直接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或者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三)拘留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
    (四)具有本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情形之一的,释放被拘留人,发给释放证明书;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
  • 刑事拘留后应这样处理:公安机关将行为人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此外,还应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刑事拘留审查处理:经过审查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批准,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应对其身份进行调查。
    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不应当拘留的,应当立即释放。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七条
    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审查后,根据案件情况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一)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
    (二)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依法直接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或者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三)拘留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
    (四)具有本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情形之一的,释放被拘留人,发给释放证明书;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