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62岁在企业单位做保安,因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治了十天院出来去上班被解雇,要补偿我工伤款吗?

工伤索赔
2022-11-28 14:33: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应当赔偿以下项目:停工留薪期内按月支付原工资福利待遇;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其他。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公司应支付的工伤赔偿金的算法:例如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按照其原工资福利待遇来计算;而劳动者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省级政府规定的标准来算。法律依据:公司应支付的工伤赔偿金的算法:例如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按照其原工资福利待遇来计算;而劳动者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省级政府规定的标准来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劳动者在上下班绕行遭遇交通事故致害,如果对该事故不负主要责任的,属于工伤,可以依法去申报工伤。但如果劳动者对该事故要承担主要责任的,则不属于工伤,不能去申报。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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