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落户在母亲的户口需要什么手续办理

2022-11-28 14:33: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需要接收地公安户籍部门的准迁证
  • 孩子落户口需要的手续是: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迁出地的受理机关通过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进行批准;然后向迁入地提交户口迁入申请;迁入地的受理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核查,符合条件的同意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落户口需要如下手续:
    1、当事人依法向迁入地公安机关申请准迁,领取准迁证;
    2、当事人向户籍地公安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出证,注销户口;
    3、前往迁入地公安机关提交迁出证,申请户籍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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