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方被告现拒绝调解,大概多久后开庭

起诉离婚
2022-11-28 16:20: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别人起诉了,法院立案了,如果适用的是简易程序,审判部门应当在5日内向当事人送达,法院在当事人在收到应诉材料后15日之后安排开庭;如果适用的是普通程序,则需要在30天之后安排开庭。如果被告下落不明,则需要公告,一般是在报纸刊登后第93天安排开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 法院一般会在开庭审理前进行调解,法院进行调解时,如果双方同意调解的,法院不会开庭审理。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调解达成协议的,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
    调解达成协议后,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 原告不同意调解的,法院应该终止调解的程序,及时对案件进行审理判决。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