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们是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议,通知时间是开会前三天,这次的股东会决议有效吗?

企业法律顾问
2022-11-28 16:26: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如果决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不违背公司章程的,并且其程序也合法、符合公司章程的,则决议是有效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 临时股东会的效力具体有以下规定:依法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具有法律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 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1、当某一公司出现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时,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2、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
    3、其他法律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条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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