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方传票收不到怎么处理呢

2022-11-28 18:32: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传票送不到被告人手里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其他的送达方式,例如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给被告人,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就可以视为已经送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 民事诉讼活动中,传票送达不到的可以采用其他方式送达。例如: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
    法律其他规定。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
    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

    采用前款方式送达的,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八条
    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
    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 收到法院传票,没有特殊原因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最好签收,并按时参加庭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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