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母亲脑外伤失能了,我想做我母亲监护人,我还有一个弟弟,我要怎样做才能增加把握?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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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诉讼要求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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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做医疗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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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成年人有疾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应当由其配偶,父母,已成年子女,亲属依次担任成年孩子的监护人,精神病人如果找不到监护人,其所在地村委会应当担任成年孩子的监护人。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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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