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租房合同未到期承租人口头提出解约说下个月不住了双方已确认但未执行交割之后成租人又提出下个月还是要续约这时房东是否可以判定一开始签订的合同已经解约了

房屋租赁
2022-11-28 20:2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民法典中租房合同到期后继续保持租赁关系的原合同还有效。租房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均表示不续签但仍继续保持租赁关系的,可以视为不定期租赁,双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 租房合同到期双方继续保持租赁关系的合同还有效。双方续租但未重新签订合同的,原租房合同继续有效;双方解约退房退租的租赁关系终止,原租房合同失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 租房合同到期后没续签合同的处理办法:
    1、承租人可以继续使用租赁物,如果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就会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2、就不定期租赁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