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动争议后在劳动仲裁出具了调解书,但是被申请人不履行怎么办

劳动仲裁
2022-11-28 22:41: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仲裁后企业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催告其及时履行;如果企业逾期仍不履行的,则劳动者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 如果是仲裁庭依法出具的劳动争议调解书,具有强制法律效力。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若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
    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   
    一、发生法律效力的劳动仲裁调解书义务人拒不执行的,当事人是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执行开始方式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期限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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