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2019年在p2p平台做了一笔贷款,当时贷款方的关联公司跟我签了一份协议,收取了3万多的信誉管理押金,约定如果出现逾期就不退还。后来贷款到期后确实因为疫情逾期了,但是通过调解最终结清了所有贷款,但是押金全部扣除。不知道这种押金是否合法?

网络借贷纠纷
2022-11-28 22:40:4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关于p2p借贷,对债权人能证明给付事实但不能提供借款协议,双方借贷关系存在争议的,债权人应当就双方存在借贷关系进一步提供证据
  • 疫情期间,没有收入的,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延期偿还。如果获得贷款人许可的,则借款人可以延期还款;未获许可的,则需按照原期限和数额还本付息。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