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证受胁迫签订合同时可以提供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相关材料予以证明。若当事人因权限问题无法举证的,还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七十条
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
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