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几个月女方不好好过,要求离婚,该不该退男方彩礼

彩礼
2022-11-29 06:11: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结婚一个月离婚,如果男女双方还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男方因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男方的彩礼该退。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结婚半年女方提出离婚,彩礼不一定需要退。如果双方没有实际共同生活过就离婚,女方需要退彩礼。如果男方婚前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离婚的时候也可以要求女方退还彩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结婚半年男方提出离婚,彩礼不一定需要退回。如果双方没有实际共同生活过就离婚,则女方需要退彩礼。如果男方婚前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离婚的时候也可以要求女方退还彩礼。如果没有以上两种情形,女方不用退还彩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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