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专利侵权案件因专利无效请求诉讼中止后,经专利审查委员会审查做出维持专利有效的决定后,多长时间恢复诉讼程序。

专利
2019-04-24 13:30:2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专利权的无效  中国专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2、对无效请求的答复  专利复审委员会将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副本和有关文件的副本送交专利权人,要求在指定期限内陈述意见,专利权人可以修改专利文件,但是不得扩大原专利保护的範围;期满未答复的不影响专利复审委员会审理。  
    3、对无效请求的审查  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进行审查,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中国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发明专利权无效、维持或部分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叁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 诉讼过程中申请专利无效如何处理根据诉讼过程的进行,申请专利无效的处理液不同,具体如下:
    1、侵犯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的被告请求中止诉讼的,应当在答辩期内对原告的专利权提出宣告无效的请求。
    2、人民法院受理的侵犯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被告在答辩期间内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诉讼,但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中止诉讼:
    (1)原告出具的检索报告未发现导致实用新型专利丧失新颖性、创造性的技术文献的;
    (2)被告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其使用的技术已经公知的;
    (3)被告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所提供的证据或者依据的理由明显不充分的;
    (4)人民法院认为不应当中止诉讼的其他情形。
  • 对实质审查请求的审查按下述要求进行:  
    (1)申请人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的期限届满时,尚未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的,审查员应当发出期限届满通知书;  
    (2)已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了实质审查请求书并缴纳了实质审查费、但仍不符合其他规定的,应当发出“补正通知书”,通知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补正;期满未补正或者补正仍不符合要求的,作出视为未提出实质审查请求通知书,并通知申请人;  
    (3)逾期提交实质审查请求书或经补正仍不合格的,或者实质审查费逾期未缴纳或未缴足的,其申请视为撤回;  
    (4)实质审查请求合格的,在进入实质审查前,审查员应当发出进入实质审查程序通知书,通知申请人。
  • 专利审查步骤如下:  
    1、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受理发明专利申请以后,必须依照专利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查。发明专利申请的主要审查程序有,初步审查、公布专利申请、请求实质审查、实质审查。  
    2、初步审查  初步审查是指对专利申请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形式要求以及明显的实质性缺陷进行审查。  
    3、实质审查  实质审查主要是对专利申请是否符合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性条件所进行的审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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