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方欠钱,打过借条,上面有本人签字还有手印,然后今年年初的时候又续签了一次到年底,借条上写的利息每月30号打过来,但是到现在,两个月的利息没打过来,现在是电话不接微信不回,麻烦问一下,这样我们可以拿着两份借条起诉对方么。

债务追讨
2022-11-29 06:5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过了欠条上的还钱日期对方还未还钱的,债权人可以请求其支付逾期还款的利息;对方拒绝还本付息的,则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并在对方不执行生效判决时,申请法院执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 约定还款时间的欠条已过诉讼时效的,当事人之间可以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来就原借条、欠条达成还款协议。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的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可以依法起诉维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欠钱还不上对方起诉的,首先应当积极应诉,可以与对方协商分期还款。对于借款人逾期还款的,应当根据约定或者国家的有关规定支付一定的逾期利息,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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