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原单位工作了一年半时间,没交保险,后来辞职走了,原单位还能给补交保险吗?

社会保险
2022-11-29 07:06: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辞职后不需要给公司补偿保险,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是公司自用工之日起为劳动者缴纳的,劳动者从公司辞职之后就和公司之间解除了劳动关系,公司不再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劳动者也不需要给公司补偿保险费用。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辞职后不需要给公司补偿保险。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是法律义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劳动者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劳动者辞职后一般不需要给公司补偿保险。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是公司自用工之日起为劳动者缴纳的,劳动者从公司辞职之后就和公司之间解除了劳动关系,公司不再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劳动者也不需要给公司补偿保险费用。
    法律依据:劳动者辞职后一般不需要给公司补偿保险。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是公司自用工之日起为劳动者缴纳的,劳动者从公司辞职之后就和公司之间解除了劳动关系,公司不再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劳动者也不需要给公司补偿保险费用。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
    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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