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关于婚后户口迁移的相关规定

2022-11-29 08:24: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男女双方婚后户口的迁移,相关的流程如下:  
    1、首先,需要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  
    2、其次,男女双方持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等材料,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  
    3、最后,通过审批后,携带“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户口迁回来(有的地区支持网上办理迁移手续)即可。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 结婚以后户口迁移手续是:公民可以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同时,还需要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迁户申请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结婚户口迁移手续具体如下:
    1、应当先由本人或者户主依法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然后向迁入地提交户口迁入申请;
    3、迁入地对当事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批准入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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