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对方不按照之前的调解书中标明的还款期限还款应该怎么办?现在已经逾期一周之前借款没有约定利息调解书中也没有约定逾期利息这种情况下可以请求对方支付这一周的逾期利息吗

金融借款贷款
2022-11-29 08:34: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逾期利息,应该由当事人通过协议来补充利息的计算方式和支付期限;补充不成的,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来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如果借款时间不满一年的,利息应在还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时间超过一年的,则在每届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则在还款时支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 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利息支付期限可以协商达成补充协议,或者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双方当事人在没有约定支付期限或期限约定不明确时可以补充约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 逾期还款时,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偿还顺序的,应当按照先还利息后还本金的顺序来清偿。法律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