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谈了钱!但没收,车没动!算非法营运吗?

诈骗
2022-11-29 08:4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以交警出示的处罚为准
  • 机动车非法营运的,应当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如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不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制定的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标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业整顿。

    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未按规定进行备案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 非法营运的认定:
    1、使用报废的、擅自改装的、拼装的、检测不合格的客车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应当认定为非法营运;
    2、挂靠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应当认定为非法营运;
    3、租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应当认定为非法营运。法律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条国家实行道路客运企业等级评定制度和质量信誉考核制度,鼓励道路客运经营者实行规模化、集约化、公司化经营,禁止挂靠经营。第四十条禁止使用报废的、擅自改装的、拼装的、检测不合格的客车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第四十四条客运经营者应当按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决定的许可事项从事客运经营活动,不得转让、出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