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的,只要双方同意离婚,可不可以不需要一个月冷静期,就能办理离婚证

起诉离婚
2022-11-29 09:5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双方同意离婚,可以直接去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协议,窗口取证
  • 您好!一般民政局是不会给你们办理离婚证的。建议你们拟一个离婚协议再去。请问你们有没有共同财产、共同债务?有没有孩子
  • 去民政局登记离婚的,从登记之日算起最快32天可以拿到离婚证。因为民法典实施之后,领取离婚证需要有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如果在三十天之内有一方不愿意离婚的,那就不能领取离婚证。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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