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找朋友借了四万块钱到现在没还当时也没有说付利息借条上面没写利息现在他找我要钱然后还跟我说让我付利息一个月一千块利息现在他又带一个人跑我家要钱然后不知道他从哪里弄来我家亲戚的号码然后打电话问他认不认识我这样算不算违法

债务追讨
2022-11-29 10:1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以自己的名义为他人借钱,尽管自己不是实际使用人,但根据合同相对性的原则,名义上的借款人是有还款责任的。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民法典中借钱可以不还利息的情形为自然人之间利息约定不明或者没有约定利息,约定的利息超出法律规定的范围,超出部分可以不还。当事人对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视为没有利息。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借钱给别人收利息不违法。但法律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部分利息,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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