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盗车辆怎么注销登记

刑事辩护
2022-11-29 11:1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机动车被盗后车主注销机动车的程序为:车辆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车辆登记证书、车辆行驶证、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灭失证明,以及在境外使用车辆人的出境证明和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等证明、凭证到车管所进行注销。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九条
    属于本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登记证书;
    (二)机动车行驶证;
    (三)属于机动车灭失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灭失证明;
    (四)属于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出境证明,其中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
  • 车辆被盗不管多久都不能销户。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十二条之规定,机动车被盗的,不予办理注销登记。然而机动车属于灭失的才可以注销,可以注销的机动车应该去车管所注销。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一)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二)机动车来历证明被涂改或者机动车来历证明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

    (五)机动车的有关技术数据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的数据不符的;

    (六)机动车的型号、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或者有关技术数据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

    (七)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八)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九)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十二条
    有本规定第九条第
    (一)项、第
    (八)项、第
    (九)项或者第二十条第
    (一)项、第
    (三)项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销登记。
  • 车辆被盗后注销车辆的方式:车辆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车辆登记证书、车辆行驶证、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灭失证明,以及在境外使用车辆人的出境证明和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等证明、凭证到车管所进行注销。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九条
    属于本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登记证书;
    (二)机动车行驶证;
    (三)属于机动车灭失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灭失证明;
    (四)属于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出境证明,其中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