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赠与的房屋二次买卖怎么缴税

房屋买卖
2022-11-29 11:2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赠与、买卖房产的税费包括: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增值税:房屋产权满2年的免征,未满2年的按房价
    5.5%缴纳;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所得税按比例税率20%收取,赠与额外需要公证费用。法律依据:《契税法》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
    第二条 
    本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
    (三)房屋买卖、赠与、互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以作价投资(入股)、偿还债务、划转、奖励等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征收契税。
  • 无偿受赠的房产再次转让出售时需缴纳3%的契税、
    0.05%的印花税、差价
    5.5%(未满5年)的营业税、每宗80元的房地产权转移登记费,再次转让出售时以净收入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 一、赠予的房屋是可以买卖的。但是在买卖时,是需要纳税的。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的,以其转让受赠房屋的收入减除原捐赠人取得该房屋的实际购置成本以及赠与和转让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可以依据该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或其他合理方式确定的价格核定其转让收入。
    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