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承租方,我们公司名称变更了,但是法人没变,是否需要和出租方重新签订承租合同

租赁合同
2022-11-29 12:02: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名称变更是不需要重签合同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为姓名或者是名称的变更而不履行合同义务。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二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属于依法须经批准的,申请人应当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租赁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改名。双方可以签署补充协议,在补充协议中明确租赁合同的内容或将租赁合同作为附件;或者解除原租赁合同重新签订,将需要修改的名称改正后直接引用到新合同中,双方签字确认填写日期。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 如果公司变更名称,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不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公司和劳动者各执一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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