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留置措施是啥意思?

2022-11-29 12:5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留置并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虽然留置是涉及被调查人人身自由的一项严厉措施,但一般是为了调查取证而采用的,不在行政强制措施的法定种类之中,例如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第九条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 留置一般不是行政强制措施。虽然留置是涉及被调查人人身自由的一项严厉措施,但一般是为了调查取证而采用的,不在行政强制措施的法定种类之中,例如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第九条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 留置物是指债权人已经合法占有的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债务人可以进行留置并且优先受偿的财产。债权人可以进行留置并且优先受偿的权利为留置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第四百五十四条
    债务人可以请求留置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行使留置权;留置权人不行使的,债务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留置财产。

    第四百五十五条
    留置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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