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人身损害官司需要多久

人身损害赔偿
2022-11-29 13:1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打人身损害赔偿官司的,如果人民法院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的话,一般必须要在立案之后六个月之内审理完毕。如果案情复杂,则会申请延长审期。适用简易程序则需要在三个月之内审理完毕。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打官司一般六个月内结案,适用简易程序的三个月内审结。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 当事人去打人身损害赔偿官司,如果人民法院是适用普通程序来审理案件的话,一般要在立案之后的六个月之内审理完毕。如果案情复杂,则会申请延长审期。适用简易程序的则需要在三个月之内审理完毕。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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