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想问问,我之前在东莞交了一年多的社保,后来停了六年多,现在又在广州开始交社保了,那之前在东莞交的能转过来吗?

2022-11-29 13:2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社保转出办理流程为首先由职工到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凭证,然后如果是回户籍地就业的,由户籍地的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办理社保转移手续;如果是跨省就业的,由新参保地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办理保险续接手续。
    法律依据: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五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
    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八条。
  • 社保转移流程:
    1、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2、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
    3、原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
    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 省内转社保的手续如下:
    1、参保人到原社保机构打印本人在本市参保的缴费凭证;
    2、参保人持缴费凭证到新参保地的社保机构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
    3、原参保机关办理社保转出手续,新参保地的社保机构办理社保接收手续。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第十条
    参保人员流动就业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时,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做好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的接收和管理工作;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将社 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转出后,应当按照规定保留原有记录备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