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生效的调解书不服怎么办

起诉离婚
2022-11-29 13:4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调解书效力有:如果调解的内容是确定调解离婚的,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离婚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当事人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结束。不服离婚调解协议,可以拒绝签收,人民法院会依法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 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如果当事人对民事调解书不服,认为民事调解书系受胁迫(威胁)签订,违反自愿原则,或调解协议内容违法,可以申请再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
    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
  • 对方不签法律调解书是不生效的,因为《民事诉讼法》规定了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拒签收的,是不生效的。当事人拒绝签收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依法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 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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