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高院驳回重审申请的裁定,还能再上诉吗

刑事辩护
2022-11-29 13:5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审申请再审的案子可以再上诉,二审申请再审的案子不可以再上诉。上诉是指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时间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对该案再行审理的诉讼制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
  • 一级法院驳回再审裁定,当事人不服可以向其上级法院申请再审,如果是经二审法院审查后也认为原判决、裁定正确,当事人又提供不出新的申请再审事实和理由,人民法院将不再处理当事人的再审申请。  法律依据:为:《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三十一条再审申请被裁定驳回后,申请再审人以相同理由再次申请再审的,不作为申请再审案件审查处理。
    申请再审人不服驳回其再审申请的裁定,向作出驳回裁定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的,不作为申请再审案件审查处理。
  • 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当事人能够再次申请再审。若当事人认为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若被驳回的,一般能够再申请一次,仍被驳回,且确实不符合再审条件的,则不能再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第二百零六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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