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公司上了一年多班,公司不给年休。我是劳务派遣工,合法吗?

劳务派遣
2022-11-29 15:0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劳务派遣工已经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可休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可休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可休年休假15天。
    单位可以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休年假。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 劳务派遣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法律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 公司不给加班费只能调休属于违法行为。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若是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