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请问星期一到星期五天天上班,星期六日算值班违法吗,而且做本职工作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1-29 15:0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在星期天值班,如果是因单位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在原工作岗位和非工作时间内继续从事劳动,则算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星期天加班又不安排其补休的,要支付不低于其平时工资的两倍的加班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星期天值班不算加班。值班是因一定特殊原因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负担一定非生产性、非本职的工作。而加班是因单位的生产经营需要在原工作岗位和非工作时间继续从事本职工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星期天加班又不安排其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平时工资两倍的加班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如果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工时制度中没有规定星期六上班,但是单位安排员工在星期六履行工作任务的,属于加班;单位应当支付给员工加班工资;如果单位的日常工时制度中有相关规定的,则不算加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